專業二手書與二手物品拍賣~~
亦有全新的精美和特色商品與收藏品出售,歡迎購買!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2)
裊裊輕煙 冉冉升起
暮鼓晨鐘 陽光收在最後一聲
遠方是五光十色
在清澈的眼眸中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48)
覺得玉山的網路銀行服務很好,經常使用它來瀏覽我的存款和帳戶,還可以利用網路銀行的功能來基金下單~尤其現再黃金存摺也可以使用網路銀行操作了,實在是太方便了!
身為玉山銀行的存款戶,有一個好的網路銀行─玉山銀行的網路銀行功能齊全─對於我的理財可是有大大的幫助!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62)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2)
作者:Paulo Coelho
繪圖:恩佐
譯者:周惠玲
在看過幾米的繪本之後,我就開始喜歡有類似畫風的插圖,精鍊的文字搭配充滿想像的圖畫,可以產生美好的閱讀享受,一開始還以為這本書只是給小朋友看的童書,後來才發現這是一本具有啟發意義的冒險小說,很多書評都將之譽為等同“小王子”一樣的評價,在跟隨主角尋找寶藏的過程裡,我們可以去思考自己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3)
中譯:望子成富
作者:Locke Brain
譯者:方仁馨
在金錢方面要教導孩子什麼?怎麼教才不會將孩子變成一個眼中只有錢的小孩呢?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
出版社:天下文化
作者:張正傑
這是一本全彩紀錄張正傑老師一家三口的生活──尤其是他與女兒之間親子的故事,張正傑老師是位顛覆傳統的大提琴演奏家,我對他的印象其實是來自亞都麗緻嚴總裁的著作,張正傑老師與亞都麗緻有多次的合作,不過我倒是從新聞片段裡知道張正傑老師的一些創舉,像是他策劃的金門翟山坑道音樂節、大提琴找新娘、小林村演奏等等。
其實音樂家和歌手、演員很相似,除了演出的舞台不同,講究天份、機運的部分係一樣的,因而著名的演奏家就如巨星般光彩奪目,很多父母都想將兒女"訓練"成技藝超群的鋼琴家、演奏家,張老師身為一位演奏家,對此反而鼓勵自己女兒去玩音樂,不強迫他一定要跟從名師學習或小小年紀就必須反覆練習,純粹用玩的心態看待女兒學音樂這件事,在教養的態度上張老師夫婦都以這樣的想法堅持著,因為更重視親子的感情,如張老師的太太謝婉玲女士所言:"我寧願她慢不要她快",因為親子之間美好互動是點點滴滴的累積,這記憶的存款是屬於大人的。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8)
發現亞當斯密─Jonathan B Wight
江麗美譯
愛上經濟─Rusell Roberts
李靈芝譯
出版社:經濟新潮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14)
The sharper your knife, the less you cry
作者:Kathleen Flinn
譯者:廖婉如
馬可孛羅 出版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159)
我想先從形而上的觀點來開始,一名律師該是為什麼而存在,拉丁諺語說:「有社會斯有法律,有法律斯有社會。」法律和社會的秩序是密不可分的關係,律師當是確保秩序的完整,和程序的正義,但當今的社會價值是不是對律師和法律人有另外一番的想法呢?現在的台灣,法律系的分數往往都是文組最前面的志願,分數的排名也都居高不下,是否意味著對於法律人該有更高的尊敬?但社會上對於律師又是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我個人很喜歡John Grisham的一本小說──The street lawyer──裏面說的一句話:我先是個人,然後才是個律師。對於一個人而言,什麼東西是最重要的?是公理與正義嗎?我們從電影裡看到,錢在訴訟過程中扮演了很大的角色,因為美國的侵權案件,律師通常對原告的收費方式,是按訴訟結果收費,於是乎和解對於小事務所而言變得至關重要,在這個情形下,正義的定義是不是會難以去發現和依循?可以看看律師倫理規範的第二十六條和第二十九條,對當事人而言最好的利益和法律正義是什麼?在本片中,當事人追求的是道歉其他的並不重要,但對於主角的事務所而言,他們已經無法繼續支撐下去,在這樣一個情況下和解似乎是唯一的方法;又像在一開始決定接這件案子的原因是因為背後是兩家大集團,事務所能獲得不少的金錢利益,所以才開始進行程序,所以律師該不該因為錢而當做接不接案的標準呢?律師倫理規範的前言和總則洋洋灑灑的羅列了許多律師該有的“高尚”行為,又將此職業定為公共職務,但是現在的社會發展卻不必然是如此,在大公司當法務的律師們,要確保當事人的權益──而往往這個權益卻是在道德上有瑕疵的,那麼這些律師是要怎麼去依據第八條的內容基於誠信、公平、理性及良知?這時要處裡的是自己還有沒有飯吃的抉擇。
在「先是個人,然後才是個律師」的前題上,我們可以說律師也是具有感情的,所以其對於職務的專業和應具有的理性與良知該是放諸四海皆準的,但又因為其專業是社會穩定的基礎,於是給予法律人更大的責任是必須的,所以我認為一個人該有什麼樣的品德更重於他職務上所應該具有的道德。
erevus04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318)